主旨:112學年第2學期本國籍住宿生住宿收費調整說明。
依據:依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22203810號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因應教育部推動「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」方案於112學年下學期補助校內住宿費5000元/學期,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生7000元/學期,補助對象以本國學生為主,不含境外學生。
二、本校宿舍管理辦法規定逾期退宿應繳交1/4住宿費,已繳交住宿費者,如不足逾期退宿應繳金額者,需另行補繳差額。休退學者依照所繳交的住宿費用依比例退還住宿費。
三、教育部提供相關Q&A,請參考附件。
四、統整112-2學期減免後的住宿費用如下表 |